当“博物馆之夜”触碰职业伦理,博物馆如何应对 ?

吐鲁番博物馆官方微信上推送的部分活动安排吐鲁番博物馆官方微信上推送的部分活动安排近日,在微博上#与千年古尸同眠#这一话题引发了许多关注,甚至一些历史人文类大V纷纷参与讨论,表达自己的看法。在期待、好奇、关注之外,许多批评、质疑的声音也同样存在。有关博物馆宣传的分寸、博物馆人的伦理道德、博物馆的使命等等问题都引发了一类的热议。

事件回顾

8月20日,梨视频官方微博发布了一条题为“你想试试吗!吐鲁番博物馆推出#与千年古尸同眠#,游客:期待关灯”的短视频。视频主要介绍了吐鲁番博物馆夜间开放期间的特色活动:夜宿博物馆。博物馆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这里观众可以同千年古尸万年的化石同处一室一起休眠,来感受文物带给我们的刺激。

除了采访馆内工作人员之外,视频中的记者还采访了两位参与者,询问他们与古尸、化石一同夜宿的感受。此外这则视频被加上了#与千年古尸同眠#这一博人眼球的话题,一时间引发了许多关注。在一周时间内,此话题的阅读量达到560余万,此条微博的转发量过千,有540余条相关评论。

许多网友纷纷在留言中表示与古尸同眠十分的刺激、很期待,以及自己对此事件的关注。除此之外,一些不同的声音也出现在留言当中,对博物馆的这项夜宿活动表示了批评和质疑。

“与古尸同眠”教育意义何在

在留言和讨论中,一些关注者无法理解这样的活动对博物馆来说究竟意义何在?在博物馆职能定位当中,“教育”一直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位置。现行博物馆最新定义中(2007年第22届ICOM大会上修订的定义)就明确写到:“博物馆是一个为社会及其发展服务的、向公众开放的非营利性常设机构,为教育、研究、欣赏的目的征集、保护、研究、传播并展出人类及人类环境的物质及非物质遗产。”但是,对于#与千年古尸同眠#这项活动来说,单纯的和千年古尸同处一室过夜,实在看不出教育意义何在。

网友:“……不知道意义何在”

网友:“教育意义在哪?”

其实,夜宿博物馆只是吐鲁番博物馆今夏“奇妙博物馆之夜”系类活动中的一项。从今年7月初开始,吐鲁番博物馆就开始筹划今夏博物馆之夜活动。活动计划从7月13日开始,每个周六晚上都安排设计夜间活动,活动将持续7、8两个月。

从吐鲁番博物馆官方微信推送的文章可以了解到,博物馆奇妙夜除了夜宿之外还安排了专家深度解读博物馆文物、研学体验活动、传统特色美食品尝、民族歌曲欣赏等一系类相关的文化活动,以期最终达到了解民族文化、热爱家乡这一目的。而从馆方给出的活动流程及时间安排上,也能看出其它的活动也都做了充分的准备和计划,不论是在时长安排上还是在内容设计上,都希望要前来参与的观众对传统文化有所接触与了解。只不过,在视频当中这些教育活动并没有被提及,宣传的关注点和重点放在了“与千年古尸同眠”。

如此宣传是否错用“噱头”

不论是在微博视频内容、话题内容还是馆方工作人员自己的表述当中,“与千年古尸同眠”成了整个宣传中的最大亮点。被采访观众更多提及的,也是对夜宿的期待、夜宿时的紧张等感受,如何在博物馆中参观、学习、了解相关内容并没有出现。这也使得一些网友在评论中质疑博物馆在营造并不高明的噱头,以此进行自我宣传。

其实,近些年博物馆借助社会热点话题进行自我宣传并不少见。比如,前段时间《长安十二时辰》热播,在此期间西安的许多博物馆都借助这一热点话题进行科普宣传,在普及知识的同时吸引大家来本馆参观,帮助观众树立正确的历史观。许多观众也确实喜欢这样的形式,觉得有趣、有意思,并且愿意为此到博物馆参观。

但是,借助社会热点进行自身宣传,打造正面的形象、吸引观众关注并不意味着一味迎合观众的好恶。作为重要的公众文化机构,在满足公众需求的同时引导观众思考、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点是博物馆的重要工作。适当的关注社会热点话题、以活泼有趣的文风讲述展品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拉近博物馆与普通观众的距离,使得博物馆不再“高冷”不可亲近。但是,单纯迎合观众的猎奇心理,将噱头当成亮点并不能得到所有观众的认同,反而还会因此失去博物馆本该坚守的底线。

这一做法是否有违职业道德

同样是夜间开放,西汉南越王博物馆“夜间不开放墓室”的做法受到大众的广泛好评。在弘博网此前推出的一篇《热议|博物馆夜场正热,墓室遗址可否夜间开放》(相关链接:热议|博物馆夜场正热,墓室遗址可否夜间开放)一文中,对“墓室遗址可否夜间开放”有所探讨。许多关注此话题的微博讨论,也将这两次的事件进行了对比,与此前西汉南越王博物馆的做法相比,这次吐鲁番博物馆的“与千年古尸同眠”活动似乎显得不那么得体,许多网友在评论中也质疑了这样的做法、说法是否合适。

“博物馆想找噱头,想过逝者的感受吗?”

“对尸体的一种不尊重!”

“对先人遗体请尊重”

《国际博物馆协会博物馆职业道德规定》曾明确提出“人类遗骸和宗教圣物的展陈必须符合专业标准,必须符合其已知出处地的社区、族群或宗教群体的利益和信仰。其展陈方式必须是得体的,且尊重所有人认同的人类尊严”。博物馆是保管、展示遗迹与文物的场所,而不是体验“盗墓”的猎奇场所。近些年,人们对考古、博物馆的兴趣不断加深,这确实为博物馆的工作带来一定优势,但在一些以“盗墓”主题的影视节目的影响下,很多人对考古有着错误的认知。因此,博物馆作为公众教育的社会机构,拥有充足的教育资源,理应为公众输送正确的知识内容,发挥良好的社会作用。

与此同时,作为博物馆工作者更应该清楚,博物馆的社会关注度是依靠优秀的展览、社教活动、文创等工作点滴积累而来,虽然博人眼球的噱头会为博物馆带来短暂的关注高峰,但实则损害了博物馆的社会形象,同样违背了博物馆的伦理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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