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人以长达3230字写就的长篇政论文章,究竟表达了怎样的治国思想与理念?清华简中最新发现的出土文献中唯一一篇先秦法制史文献,勾勒出哪些不为人知的先秦时期司法制度?
近日,由中西书局出版的《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第九辑整理报告在清华大学发布。《治政之道》《成人》《廼命一》《廼命二》《祷辞》等五篇佚籍,在失传2300多年后重光于世,为先秦时期历史文化的研究提供了前所未见的新材料。
清华简:最大限度展现先秦古籍原貌
清华简是2008年7月由校友赵伟国从境外拍卖所得后捐赠给清华的2000多枚竹简,其出土时间、流散过程已不得而知。竹简上记录的“经”“史”类书大多数前所未见。经碳14测定证实,清华简是战国中晚期文物,从文字风格看主要以当时楚国的为主。因清华简在秦统一之前就被埋入地下,未经“焚书坑儒”影响,所以能最大限度地展现先秦古籍的原貌,研究它们有助于了解中华文化的初期面貌和发展脉络。入藏清华大学后,在李学勤先生主持下完成了清华简一至八辑整理研究报告,对中国历史学、古文献学和古文字学等多学科领域产生了巨大影响。
清华简第九辑整理报告共刊布竹简124支,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一篇题作《成人》的文献,通过王与成人的问答,集中阐述了先秦时期对法制观念、法律意义、司法制度、刑法原则的认识,一些语句可与《尚书·吕刑》对读。而3230字的《治政之道》则是出土文献中目前所知篇幅最长的单篇政论文献,全篇气势恢宏,既有修身、治国、教民、选贤等典型的儒家思想,也有道家、墨家、法家思想,体现出杂糅百家的特点。
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主任黄德宽教授介绍,五篇佚文为古代思想史、古文字学等学科提供了新材料。其中,《治政之道》《成人》等篇对先秦思想史、法制史研究具有重要价值;《治政之道》的“同篇异制”现象,丰富学者对先秦竹书形制的认识,对建构先秦简帛文献学和出土竹书的编连整理都有启迪意义;《廼命》两篇和《祷辞》的发现有助于先秦文体学的研究。
《成人》:出土文献所见唯一先秦法制史文献
《成人》篇是一篇楚人论述法治的文献。这篇简文是出土文献中目前所见唯一一篇先秦法制史文献,它的发现将对先秦法制史研究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成人》篇共30支简,简文主要记述了“成人”向王(后)陈述典狱刑法等内容。《成人》篇开头谓司正失刑,妖象横生,王遂征询群臣,以求对策。由此引出“成人”回答王的四段言辞,每段都以“成人曰”发端。“成人曰”第一段开宗明义,论述法律乃治国纲纪,得之则兴,失之则亡,从正反两面论述了法治的重要性。成人认为“司正荒宁”,刑法沉滞,就会出现“五无刑”,以致祸乱并出,邦家不宁。“成人曰”第二段陈述典狱司正断案的原则,即如何维护司法制度,秉心中正;案断刑狱要兼听“两造”陈述,广泛采证,稽查案件疑点,参考对比相关案例来最终定谳。这段论述涉及“刑”之“五无赦”“五争”“五常”“五正”“五罚”等重要法律概念。“成人曰”第三、四段,以嘉榖“五时”生长为喻,提出“德政亦用五时”,告诫王毋败坏刑法,要以法循绳百姓过失。
黄德宽介绍,根据简文“成人”的言辞口气,“成人”应为“年老成德”、资高望重的辅弼之臣,而简文中的“王”,应是楚王。“成人”在论述法治的意义时说:“古天氐降下民,作之后王、君公,正之以四辅:祝、宗、史、师,乃有司正、典狱,惟曰助上帝乱治四方之有罪无罪,惟民纲纪,以永化天明。”这段话与《孟子·梁惠王下》所引《书》“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宠之四方有罪无罪”是一脉相承的,显示出《成人》篇对西周法制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成人》与《尚书·吕刑》的关系更为密切,如简文说“凡民五争,正之于五辞,五辞无屈,正之于五常,五常不逾,正之于五正……五正之疵,惟交,交惟过,过而信。”《吕刑》作“两造具备,师听五辞,五辞简孚,正于五刑;五刑不简,正于五罚;五罚不服,正于五过;五过之疵,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简文与《吕刑》内容和文字都相近,显示《成人》篇与《吕刑》的密切关系。顾颉刚曾怀疑“《吕刑》可能成于楚”“乃楚之刑书”。楚简《成人》的发现及其与《吕刑》的密切关系,对顾颉刚关于《吕刑》“成于楚”的说法或许是一个有力的佐证。
《治政之道》:长篇政论阐述战国治国理政思想
《治政之道》篇共43支简,简尾有编号,首尾编联无阙。经研究发现该篇与第八辑《治邦之道》所收27支简属于同一篇文献。复原为一篇文献后,该文共有70支简组成,约3230字,合成一篇后,是出土文献中目前所知篇幅最长的单篇政论文献。
《治政之道》是一篇罕见的长篇政论文章,简文鉴古论今,气势恢宏,纵论治邦理政之道,主张为政者当自上始,修身修德,施教以用民;举而有度,兴贤用能,勿使令色富贵;勤恤百姓,度力以使,均利兼爱,勿虐民滥刑;亲睦邻国,慎武力,兴文威;修内政,通商旅,来远人,等等。
研究发现,《治政之道》篇应是楚人当时写作的一篇作品,文中论述“远监夏后殷周,迩监于齐、晋、宋、郑、鲁之君”,可以据此确定该文写作于战国中期前后。这篇政论讲修身、治国、教民、选贤,体现出明显的儒家政治思想和学说,如开篇说“六诗者,所以节民、辨位,使君臣、父子、兄弟毋相逾,此天下之大纪”,篇中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上之所好,下亦好之;黄帝四面,不出门檐而知四海之外;敦睦邻国,兴亡继绝,聘问以时,祭祀以礼等,都是比较典型的儒家思想。
同时,篇中也吸收了其他学派的一些说法,如节葬节用,是比较典型的墨家思想;寡欲不争、刚易折毁而不可恢复、武可犯而文不可犯等,则是比较典型的道家思想;“君臣之相事,譬之犹市贾之交易”、士农工商世守其职,则近于法家思想,体现出作者以儒家思想和学说为主导,又兼容诸家思想的特点。
作者:李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