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公共艺术的责任

我们的公共艺术发展仍处在强调速度,强调数量,强调体量的粗放型的阶段。它带来的直接问题是部分公共艺术的质量低劣,这一点,社会上有过不少讨论。

问题仅仅出在质量上吗?质量的背后,实际是公共艺术建设机制的不完善。质量低劣和制度缺失是有因果关联的。

公共艺术不同于一般艺术品,它除了是审美产品,还是公共产品;它一方面要遵循艺术创作的特殊规律,同时,又要通过建章立制,保证社会公众利益的最大化,体现公共艺术应该满足人民群众根本需要的宗旨。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通过行之有效的公共艺术的建设制度,从作品的遴选、评审、建设、验收、管理、维护等一系列流程中来规范公共艺术建设,就显得至关重要。它既要照顾和尊重艺术家创造,又要维护公众利益,尊重城市的规划,尊重地方文化,尊重老百姓的审美感受。

例如,一个城市到底应该请谁来进行公共艺术创作,就是公共艺术实践中经常碰到的一个棘手的问题。一个拥有各种荣誉和头衔,知名度高的艺术家,是不是最应该获得公共艺术的创作资格?

在公共艺术创作中,有的艺术家更着重于服务公众,为公众代言;有的可能更侧重于个人化艺术表达;一个人名气大,不一定代表他就必然能做好面向公众的公共艺术作品。还有,名气大,享誉国际的艺术家不一定适合为地方、为社区创作出受当地居民欢迎的作品。原因是,公众固然不排斥具有普遍性的公共艺术,但是对许多社区居民而言,他们可能更愿意接受有地域特色、有城市记忆、会讲“方言”的公共艺术……在这种情况下,往往在地的艺术家或许更能胜任。

如何才能为特定的城市和社区选择出最合适它的公共艺术家?这就需要制度创新,在考虑艺术创作特殊性的情况下,制定出更具体、更合理、更有操作性的方法。例如,通过公共艺术的规划,在题材和内容上,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区块、不同功能的需要,进行不同层级的轻重、主次划分;在公共艺术的准入、遴选、评审中,既要有社会各界参与的公共决策、咨询机构的主导,又要采取民主的方式,保证在公共艺术建设的全程,公众能够有效地参与和介入,充分表达意见;同时,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审批也不能缺位,必须依据必要的流程依法办理……显然,这些方面对公共艺术的建设机制提出了新的要求。而公共艺术也只有依靠有效的制度,才能满足公众的需要,创作出高质量的作品。

另一个与之相关的问题是,在生态文明的背景下,公共艺术是否能做到可持续发展,也是目前大家所关心的焦点。

公共艺术只有恰当、合适、环保,才能保证其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公共艺术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破坏生态、损害地方风貌作为代价。

公共艺术的建设本身是消耗性的,它耗能、耗材,而且它所消耗的自然资源很多是不可再生的。以汉白玉材料为例,中国古代留下了那么多精彩的汉白玉石雕,但现在,北京故宫汉白玉的主要供应地房山、河北曲阳等地,优质汉白玉几乎开采殆尽。可以预料,将来汉白玉可能成为中国雕塑材料的绝唱,成为一个美丽的传说。

为了公共艺术的可持续发展,从现在起,就要大力树立生态公共艺术的概念,在公共艺术的观念和材料选择上,在与环境的关系上,在体量和尺度上,都要倡导生态的思想,选择生态化的发展思路。这就要求艺术家以及城市管理者摒弃“以大为美”“盲目攀比”“恶性竞争”的做法,选择更温馨的方式,更宜人的尺度,更亲切的形态走进城市,走向公众。

当人们为公共艺术的高歌猛进额手称庆的时候,它背后的制度建设和可持续发展问题理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公共艺术本意是服务公众、美化城市,但如果忽略这两个问题,有可能适得其反,带来始料不及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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